建筑起重機械是建筑工程的重點設備,也是建筑工程平安事故容易發作之處。為了增強施工現場塔吊裝置、運用及撤除的監理工作,監理應增強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1、凡已裝置塔吊監控系統的項目,請求項目擔任人經過電腦或挪動設備每周至少登陸一次塔吊監控系統停止檢查,并布置專人每天登陸塔吊監控系統停止檢査,一切檢査結果需書面記載;
2、重點核對塔吊裝置告知表及運用注銷表等需求加蓋公章的相關內容及附件材料,確保與現場實踐相符,經檢測和驗收合格才干運用,并在30天內辦理完成運用注銷;
3、對塔吊司機、指揮、司索、裝置拆卸及維保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請求人、證相符,并在建立系統官方網站上核對其的真實性;
4、依照各級建立主管部門對塔吊檢查的相關規則,定期檢查施工單位塔吊維保記載,對維保過程拍照留存;
5、塔吊加節、撤除前,核對能否停止平安交底,管理和操作人員人、證能否相符:加節、撤除時,檢查施工區域平安戒備能否到位;
6、日常巡查:檢查搭吊主要構造件有無明顯塑性變形、 裂紋、嚴重銹蝕和可見焊接缺陷,螺栓能否松動;根底周邊有無積水,能否設罝排水設備;附著安裝設置能否合理:定期抽查塔吊垂直度等;
7、樹立塔吊監理檢查臺帳,含以下內容:
(1)塔吊裝置告知、運用注銷等相關材料的核査記載;
(2)維保記載能否及時有效;
(3)檢査塔吊監控系統能否在線、數據有無異常、能否有違章狀況及相關處置,并附檢查截圖;
(4)塔吊每天的檢查狀況應記入監理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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